股权融资的利弊知多少?

2019-07-02
来源:正点财经
股权融资的利弊,股权融资担保是信用增信措施。发行的债券有无担保方式。是侦券发行的贡要条件之一。一般而言,由信誉卓著的第三方担保或以企业自己或第三方拥有的财产作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股权融资的利弊,股权融资担保是信用增信措施。发行的债券有无担保方式。是侦券发行的贡要条件之一。一般而言,由信誉卓著的第三方担保或以企业自己或第三方拥有的财产作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可以增强债券的信用级别。有助于降低发行利率。股权融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以担保形式发行债券。


在实务中。信用级差调整后的评级结果并不一定等同于担保人的信用级别。即便由AAA级信用级别的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债券,也并不一定能获得AAA级的主体评级级别。股权融资对有担保债券而言。


债券级差调整的幅度受担保对债务偿还的保障程度和发行人的信用级别共同影响,在同样的保障程度下,股权融资信用级别较低的债券发行人可以获得较大的信用级差上调的幅度。而信用级别较高的发行人可以获得的信用级差的上调幅度则较小。因此。对于信用级别较高的发行人而言。若想获得同样的信用级差上调的幅度,对担保增信措施的要求也会比信用级别较低的发行人更高一些。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在企业的接债务融资实务中,股权融资经常采用保证、抵押和质押的增信方式。


有的债务产品对于担保方式有明确规定。如《公司fA发行试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为公司侦券提供担保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股权融资应当为连带责任保证,且保证人资产质量良好;


(三)设定担保的,担保财产权属应当清晰,股权融资尚未被设定担保或者采取保全措施,且担保财产的价值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不低于担保金额;


(四)符合《物权法》、《担保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城投类企业和完全竞争产业类企业两类主体的偿债保障措施拟根据评级情况做如下规定:


(一)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为AA一及以下的。应采取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等措施。


(二)城投类企业主体评级在AA一及以下的,应采取签订政府(或高信用企业)回购协议等保障措施或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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