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黄铮机场打人事件当事人:他打人后高呼“我是头等舱”

2019-07-29
来源:凤凰网财经
这种事件很难完全避免,只能尽量减少。机场和航空公司都有一定义务维护运输安全和秩序,应该制定更严谨的管理规范,梳理规范,同时面对突发情况,机场和航空公司相关人员应该及时处理,才能避免事件进一步恶化。此外,机场和航空公司对于类似事件应该有应急预案和提醒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类似事件发生。

继“国航机闹”事件发酵后,近期,又有一位音乐家卷入“机闹”事件。


该名音乐家为双簧管演奏家黄铮,事件发生地为西安咸阳机场,因机场占座问题辱骂孩子、打架、扰乱机场秩序等,黄铮已被当地警方处以1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近日,凤凰网财经独家对话事件当事人黄天波,还原事件细节。黄天波提到,“我头部受伤,现在还在恢复当中。我比较担心的是小孩,事件发生时,两个小孩一直在哭。我11岁的孩子当时被黄铮及同伙推倒在地,腿部受伤,当天已经一瘸一拐的。现在身体基本恢复了,但这件事情对孩子造成了心理阴影。”黄天波说道,“孩子还问我,是不是以后遇到头等舱的人就得赶紧给他们让座。”


“目前,黄铮还没联系我们。我们也在咨询律师。后续,我将继续对黄铮和同伙余戍东、东方航空及咸阳机场进行追责,希望他们进行道歉和赔偿,以及承担相应的责任。”黄天波说道。


“黄铮机场打人事件”始末


7月15日,黄天波在微博上发布一条《郎朗“掌柜”西安机场欺凌妇幼打入行凶》的文章和视频,随即引发了媒体的关注。


黄天波提供的案发现场视频截图,图中穿绿色衣服的男士为黄铮


黄天波表示,当时自己一家四口准备搭乘东方航空飞机从西安咸阳机场出发转机到上海,当时在T3航站楼H20号候机过程中发生了“黄铮机场打人事件”。“我、夫人以及11岁小儿子去了一趟洗手间,13岁的大儿子在原来座位上看着行李、等我们。这时,黄和余过来直接把行李推到地上说要坐座位,大儿子说座位有人,父母马上回来。二人,开始辱骂孩子。孩子怕了就带着行李躲到一边去了。后来,坐在黄铮后边的一位苏格兰籍女乘客看不下去了,提醒二人孩子说的是实情,也提醒黄铮声音小一点,不要影响别人。这时,黄铮就破口大骂这位女士,并恐吓她。我们从洗手间出来,刚好看到这一幕。这位女士泪流满面,无力回击。”


“因为事件源于我们,不能眼看着仗义执言者被辱骂,我的夫人就上前劝解。黄铮就转而攻击我的夫人,他手舞足蹈,声嘶力竭,手指几乎戳到我太太脸上,很吓人。我看太太有危险就赶上去劝解拦阻。黄铮就动手了。他和余开始追击我,把我和小儿子推到在机场的垃圾桶旁边,对我拳打脚踢,我的头部受伤了,当时基本丧失行动能力,站不起来了。小儿子倒了以后,腿部受伤了,当时走路还一瘸一拐的。”黄天波说道。


到达上海后,黄天波和小儿子连夜去了上海的医院进行整治。根据其提供的医院诊断书显示,黄天波头部外伤,腰部、颈部损伤,小儿子下肢损伤。


黄天波提到,“我头部受伤,现在还在恢复当中。我比较担心的是小孩,事件发生时,两个小孩一直在哭。我11岁的孩子当时被黄铮及同伙推倒在地,腿部受伤,当天已经一瘸一拐的。现在身体基本恢复了,但这件事情对孩子造成了心理阴影。”黄天波说道,“我的孩子还问我,是不是以后遇到头等舱的人就得赶紧给他们让座。”


凤凰网财经就此联系黄铮本人,截止发稿,暂未取得回复。


咸阳机场公安分局发布的关于黄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咸阳机场分局的行政处罚书显示,2019年7月9日晚8点24分,旅客黄铮、余戍东酒后因占座问题,黄铮无故训斥一名乘客(黄天波的13岁大儿子),并大声辱骂劝阻其行为的外籍旅客,后黄铮、余戍东与乘客黄天波发生肢体冲突,黄天波头部受伤。民警现场了解情况时,黄铮在公共场合大叫错误言论,致周边数十位旅客情绪激动现场秩序混乱,民警将黄铮、余戍东口头传唤至办案区调查。当地警方第二天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拘留黄铮15个工作日,余戍东10个工作日。


黄铮是否醉酒?黄天波回应称,“现场我并未察觉他有酒气。”


公开资料显示,黄铮是前郎朗音乐世界创始人及董事总经理,香港环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双簧管导师,香港华菁会副主席;广东省青年文艺家联合会副主席。黄铮在2002年加入香港管弦乐团,2008年被香港政府给予香港特优人才计划身份,并于2009年正式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事件发生后,郎朗音乐世界在微博上回应称,黄铮已于2016年10月离开郎朗音乐世界,不再担任郎朗团队及郎朗音乐世界任何职务。同时,对当事人黄天波的遭遇表示同情,望其与孩子早日康复。


天眼查显示,黄铮名下共有4家公司,其中3家与郎朗有关,包括已经退出公司职位的郎朗音乐世界。在郎朗音乐世界控股的“明日之星乐器信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中,黄铮依然担任董事,郎朗任董事长,郎朗父亲郎国任为监事。黄铮还在朗朗父亲郎国任名下公司“深圳明日之星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中担任总经理,郎国任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郎朗的母亲周秀兰是公司监事。此外,黄铮还任深圳市寰亚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


“目前,黄铮还没联系我们。我们也在咨询律师。后续,我将继续对黄铮和同伙余戍东进行追责,希望他们进行道歉和赔偿,以及承担相应的责任。”黄天波说道。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凤凰网财经表示,“公安部门以扰乱公共秩序对黄铮予以行政处罚,这意味着另一方伤害情况比较轻微,预计黄铮不会面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刑事法律责任,后续黄铮将面临的是被损害一方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等。”


机场和航运公司是否有责?


“黄铮机场打人事件”持续发酵,卷入舆论的东方航空是否应承担相关责任?


“在黄铮追打我和儿子期间。我妻子寻求了东方航空H18号登机口工作人员帮助,希望他们能够帮忙报警。对方的回答是‘你们自己不会报警吗?’”黄天波说道。求助无果,黄天波的夫人自己报了警。根据通话截图显示,拨了三次110的电话。


在事件发生几天后,7月15日,黄天波通过民航总局网站提交了关于东方航空对“黄铮机场大人事件”处理不妥的投诉文件。7月16日,咸阳机场东方航空一位工作人员联系了黄天波,称“之所以当时没有报警,是因为当时H18号机组人员正在忙登机18号口登机乘客的登机程序。”


针对东方航空的解释,黄天波称,”当时没有注意18号是否正在登机。即使正在登机,他也可以让其他工作人员帮助报警,只需要5秒钟。 当时情况紧急,我们正在被追打,当时的念头就是航空公司报警比我们自己报警渠道更畅通。我们后来看到了国航牛宇宏事件,牛作为国航工作人员报警后警方立即出警,现在回想当时的判断还是对的,但令人气愤的是,东航拒绝及时报警。”


不过,在当地警方的行政处罚书里记录到,”接东航地面服务部工作人员电话报,称H20登机口有人打架现场混乱,接警后立即出警。“对此,黄天波说道,”当地警方说接到报警后,5分钟就出警了。东航说后来有协助报警,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报警了。即使报警了但是如果早报警,警察能早一步赶到,事件可以避免恶化。“


黄天波提到,黄铮在机场辱骂苏格兰籍女乘客持续十分钟左右,在机场追打自己和小儿子大约7分钟左右时间。其间,黄铮屡次强调自己是“头等舱”乘客,引发周边乘客不适。现场有十几名乘客想打黄铮,被警察劝解了。之后,警察作了笔录后将黄铮带走,整个事件持续大约30分钟时间。“这30分钟,没有一位东航地面机场工作人员上前劝解或提供帮助。”


根据黄天波提供的一份与东航客服人员沟通的记录显示,东方航空认为当时工作人员有一个误判,正值登机,没办法协助报警。此外,东航工作人员主动援引《民航法》称其并不违反任何相关规定,事件发生地为机场管辖范围,航空公司只有在某个特定环境才会负法律责任。所以,东航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当黄天波追问,《民航法》中哪条具体规定时, 东航工作人员拒绝回答。


“东航对此事件处理的态度比较强硬,自始至终没有一句道歉,他们觉得自己没有一点责任,这是我不能接受的。”黄天波表示将进一步向东航进行追责,希望他们能够道歉和补偿。同时,黄天波呼吁东航公布机场地勤人员服务规范,承诺加强以乘客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明确服务规范,提高服务品质,增强社会责任。


“我和其他千千万万乘客一样都是蚂蚁,但面对航空公司这样的大象,也需要尊严和安全。 ”黄天波说道。“东航在官网上有长达近百页长篇大论、自弹自唱的社会责任报告,但我这个事件的处理方式,是要鼓励眼睁睁看着乘客被打无人及时报警的社会风气吗?”


凤凰网财经就此联系东方航空,截至发稿,暂未回复。


律师王智斌则提到,“乘客购买机票后就与航空公司形成合同关系,作为承运人一方,航空公司有维护机上基本秩序的义务,如果航空公司怠于履行维护秩序的职责导致乘客受到伤害,乘客有权要求航空公司违约责任。”不过,他也强调,“如果事件发生在候机过程中不是飞机上,从法律层面来看,航空公司应该没有责任。但从情理层面上,即便在场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有职责在身,但基本的救助还是可以做到的,过于冷漠的处理方式,确实不妥。不过,具体处理是否欠妥还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如果工作人员正在负责值机,因为职责在身,确实不方便协助处理其他事情。”


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场管理机构对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实施统一协调管理,负责建立健全机场安全运营责任制,组织制定机场安全运营规章制度,保障机场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运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保障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影响运输机场安全运营情况的,应当立即报告机场管理机构。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汪高峰则认为,事件主要责任还是在当事的两方,航空公司负有一定的补充责任,应该有安保人员进行制止,此外,应该尽快采取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


机闹事件何时休?


“国航机闹”事件舆论未平,又一机闹事件再起波澜,机闹事件何时休?


自2016年2月,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发布第1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以来,截至2018年6月,公开资料显示已经公布了16批名单公布,发布航空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近400条,400多名航空旅客被“登记在册”,超30家航空公司卷入其中,发生在东方航空、南方航空和国航航班上的事件最多,三者合计占比超四成。此外,从事发地点来看,近半数的“机闹”事件都发生在客舱中,超四分之一的旅客不文明行为发生在安检环节。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发布会上提到,国家相关部门依法惩治“车闹”、“机闹”、“霸座”等违法失信不文明行为,目前已有6002人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布,其中,国家民航局已经公布了6批4209名严重失信人名单,铁路总公司已经公布了8批1793名严重失信人名单。


有评论称,违反公共交通秩序的失信不文明行为之所以高发频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违法成本过低,解决的有效办法就是联合惩戒。同时,加大对失信惩戒的宣传,广泛公示失信“黑名单”,广泛宣传受到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让“车闹”、“机闹”、“霸座”这些行为人意识到失信的严重后果。


除了规范个人行为,相关的运输部门应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管理运输机场的生产运营,维护运输机场的正常秩序,为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旅客和货主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服务。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在生产运营、机场管理过程中以及发生航班延误等情况时的权利和义务。


汪高峰认为,这种事件很难完全避免,只能尽量减少。机场和航空公司都有一定义务维护运输安全和秩序,应该制定更严谨的管理规范,梳理规范,同时面对突发情况,机场和航空公司相关人员应该及时处理,才能避免事件进一步恶化。此外,机场和航空公司对于类似事件应该有应急预案和提醒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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