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地方监管从清退到取缔,央行推进合规网贷纳入监管

2019-10-18
来源:零壹财经 作者: 任俊东
行业对良性退出的探索还包括“债转股”、重组并购以及转让不良等方式。
“取缔”一般是和“非法”联系起来的。如,《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就明确规定:“任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10月16日,湖南省网贷整治办和P2P整治办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全部取缔辖内所有P2P机构和业务,包括此前已纳入行政核查的24家P2P机构、其余未纳入行政核查的P2P业务。至此,没有通过验收的平台被迫“清场”已经成为事实。从清退到取缔,这一举动的整治力度可谓空前。与此同时,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在第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发布会上表示,将稳妥有序推进合规网贷机构纳入监管的工作。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更值得市场关注的是,其他省市是否会跟进?


无独有偶。10月16日当天,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济南市地方金融组织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这其中就包含对P2P网贷行业的约束。

济南监管方表示,“管理规范、经营稳健、业绩优良、诚实守信、风险防控能力强的地方金融组织,纳入红名单管理,予以政策支持和实施奖励;而违反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地方金融活动主体,将纳入黑名单,并实施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

16日晚间,麦子金服CEO黄大容在用户直播会上宣布,为了积极响应和配合监管“三降”要求,麦子金服暂停发布新标,出借人按照原借款协议正常回收对应债权。上海网贷行业全部清退,一家不留的传言已久。

传言未必是真,但一天之内两地省市监管部门对P2P网贷行业表达了鲜明态度,表明压缩存量仍是监管主旋律。


监管试点迎来实质性进展


与此同时,网贷整治时间表进一步明确,监管试点也已迎来实质性进展。

16日,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在第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发布会上表示,将稳妥有序推进合规网贷机构纳入监管的工作,力争在20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网贷领域存量风险化解。另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从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处获悉,包括北京、厦门在内的6个地方网贷监管试点相关工作已经启动。

对此,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的最新答记者问,是继今年7月份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之后,又一次针对网贷监管的官方表态。在最新的说法中,稳妥有序推进合规网贷机构纳入监管的工作,以及媒体报道的6个地区的网贷监管试点将启动,和7月份的官方表态说法及进度安排基本一致。这显示,网贷的监管整治工作在有计划有序推进。”

央行同时提出,在20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网贷领域存量风险化解。这意味着在约8个多月的时间里,存在风险或不合规平台将基本完成清退,清退会提速。据零壹智库数据显示,目前行业还存在600多家在运营平台,能够进入监管试点的毕竟是少数,对于监管方允许并鼓励的申请改制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的平台,也会比较有限。大部分的选择将会是清退,所以我们看到湖南平台全部清退的结果。

监管方对监管试点的态度是“成熟一家、纳入一家”,并且对网贷平台风险准备金、风险补偿金、合规保证金、股东资质等将提出要求,网贷平台要具有缓释风险、保护投资者的能力。因此,无论在区域上,规模实力上,股东股本要求,合规性上都要达到监管要求。预计各地的首批试点机构会比较少,甚至在个位数,在监管试点的过程中,监管方根据试点的情况,再进行备案制或牌照制等监管政策选择。”


转型还是清退?


2019年以来,多地已加快了清退的步伐。合规检查后,全国大多数地区已对辖区开展过P2P业务的平台进行全面清点,对停运、失联或自愿退出的机构,敦促其尽快办理工商变更,注销登记,清退已成为监管工作重点。

据零壹智库统计,已有济南、四川、云南、深圳、上海、北京等多地发布过清退和业务已结清P2P平台名单,涉及数百家退出或失联的平台。除了选择清退,不少网贷平台纷纷尝试转型——收缩网贷业务转型助贷。

但实际上,转型助贷对于网贷平台绝非易事,10月12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类业务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其中,再次明确不得将贷款三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环节外包给合作机构,重点提出了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市场等禁止领域。


被取缔后,平台应该如何应对


按照政策指引,自某个时间点起终止新增网贷业务,重心转向协助出借人或受委托后代出借人向借款人催收,以清偿出借人资金,上述逐步清盘的方式是当前最常见的退出方式。

此外,行业对良性退出的探索还包括“债转股”、重组并购以及转让不良等方式。

“债转股”是将出借人所出借的资金转化为其他公司或平台自身的股权。“这种方式下,出借人的债权能通过转化为股权的方式确权,不用担心平台跑路,只要债转股后所持股权的企业经营正常,那么出借人的利益还是能够保障的。”不过投资者对“债转股”了解并不多,这种方案较难被接受。 

其次,此前也有平台通过重组并购获得新生,但是网贷行业所经营的资产属于非标资产,每一个独立的业务都有其特殊性,难以统一衡量其风险程度、利润能力,因此,市场化的并购重组在缺乏行业资产标准化体系的前提下较难操作。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由第三方不良资产处置机构介入,对存量债权批量买断,一次性偿付给出借人。

按照传统金融机构处置坏账的方式也值得借鉴,但在行业操作案例中,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收购不良资产的折扣率都很大,通常会以债权本金的20%~30%定为收购对价。

对于传统银行而言,只要能实现不良资产出表、降低坏账率,那么损失可以通过后续的其他经营业务来弥补。但是对于网贷而言,出借人未必愿意接受这么大的损失。


写在最后


湖南的这次举动,会不会是下一轮“监管风暴”和“行业清洗”的开端,还没有最后的论断。事实上,从整个P2P行业来看,清退潮仍在继续。同时还在期待监管试点的头部平台,仍在苦苦等待。行业最终将走向何方,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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