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职工工资待遇怎么算? 这场发布会上给出了明确答案

2020-02-21
来源:商报讯 作者:冯双杨璐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生活费。

昨天下午4点,昨天下午,杭州市举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五次新闻发布会。杭州市委副秘书长、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陈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常务副主任陈键,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应旭旻,市人社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刘志勇,西湖风景名胜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徐飞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2月19日0-24时,全市新增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西湖区病例。无新增重症病例,治愈出院10例(其中原重症病例5例)。


截至2月19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69例。累计出院108例(含核减9例)全市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586人,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7165人,尚有421人在隔离医学观察期内。


当前,企业陆续复工复产,而有一部分职工因为受疫情防控限制无法返岗复工。市人社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刘志勇表示,受政府采取的相关防控措施影响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复工后受疫情影响还不能返岗的,对于用完各类假期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可以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与职工进行协商。


具体停工停产工资的支付规定是,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生活费。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常务副主任陈键表示,在抗击疫情阻击战的过程当中,一线的党员干部群众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一些基层的党组织和医疗工作者日夜奋战在一线,非常辛苦。按照市委的要求,2月5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出台了我市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十项举措,受到了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和一线医务工作者的欢迎,被大家称为暖心十条。


市县两级为疫情防控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贴,目前已向2184名一线医务工作者发放补贴,对其他一线工作人员各地也出台了临时性补贴的发放政策。


对于没有申领杭州健康卡的游客如何进入西湖景区游玩的问题,西湖风景名胜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徐飞表示,游客进行体温测试并实名登记,正常情况可以进入景区,并在景区现场引导帮助他们申领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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