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出供应750万个口罩生产的材料?得邦照明再澄清:与主业无关,业绩占比不大

2020-02-28
来源:资本邦 作者:卓木
2月26日,公司股价涨停。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口罩及相关原材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交易决策。

2月28日,资本邦获悉,日前,得邦照明(603303.SH)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称,已成功研发口罩生产所需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并实现日产30吨,可用于750万个口罩的生产。上述信息经多家媒体转载,引发广泛关注。


2月26日,公司股价涨停。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口罩及相关原材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交易决策。


这引起监管层关注。深交所要求得邦照明结合主营业务构成、熔喷材料具体用途及对应生产经营资质、熔喷材料供需现状、熔喷材料收入和净利润占比等实际情况,对媒体报道等情况进行客观说明,并提示相关风险。


对此,得邦照明回复称,公司主要从事光源、灯具、照明控制及工程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全资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简称“得邦塑料”)主要生产改性塑料粒子,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电动工具和电子电器中的塑料部件。


得邦照明强调,公司主营均与口罩及相关原材料生产无关。2018年度,得邦塑料经审计营业收入45,280.81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11.33%,经审计净利润1,096.49万元,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4.43%,得邦塑料占公司整体营收及利润比例均不大。


而提及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的生产与销售情况,得邦照明称,得邦塑料开发并量产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是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的日常经营行为,并希望在此特殊时期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公司生产该类产品的设备可由原有设备技改即可,投资金额小,建设周期短,对行业内公司来说,整体难度不大。


得邦塑料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相关业务处于刚刚启动阶段,刚刚开始量产,公司微信公众号提到日产可达30吨的产能,仅为满产状态下的产能,目前并未签署对应该产能的订单,具体情况为:目前公司仅与一家下游客户签订供货合同,该下游客户并非熔喷布核心厂商,合同收入94.72万元,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399,539.01万元,净利润为24,741.97万元,该业务占公司整体营收及利润比例均极小。后续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预计未来产品订单逐步减少,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得邦照明强调,得邦塑料量产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的生产线是对现有产线改造形成,目前该产品盈利能力低于原产线产品及公司其他业务产品,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基本无影响。


得邦照明坦言,公司微信公众号提到“可用于750万个口罩”,鉴于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处于产业链上游环节,无法决定下游生产商将该材料用于何种类别口罩,因此对应的“750万个口罩”的表述不够准确,具体应视下游口罩类别和型号而定。


得邦照明微信公众号描述“熔喷布是口罩的核心,现在根本没有货,一天一个价”、“具有高效过滤效果的中间过滤层(M层)熔喷过滤布,所用的主要材料是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市场缺口很大”,上述描述主要是针对熔喷布市场供需的描述。


而口罩产业链为:聚丙烯专用树脂发往改性塑料厂生产熔喷布专用料(得邦塑料所处环节)发往熔喷无纺布厂制成M层发往口罩厂,其中资金技术壁垒主要集中在熔喷无纺布生产环节,得邦塑料仅为口罩熔喷布原材料供应商,并不生产熔喷布、口罩成品,得邦塑料生产的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所处环节壁垒相对较低,无需专业生产许可,预计同行业公司产能会逐步释放,产品未来下游需求和销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得邦照明坦言,公司尚需进行市场拓展以消化公司技改产能,如未来市场供需发生变化或公司拓展市场进度不及预期,可能会造成公司相关产品产销率、产能利用率不达预期,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经自查后,得邦照明坦言,得邦塑料开发的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投资金额、预计销售收入和盈利均较小,各项指标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故公司未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公司公众号发布的前述信息首先由通讯员采写,经得邦塑料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提交得邦照明办公室负责文宣的人员审核,最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得邦照明办公室主任审核后认为该信息属一般性宣传稿件,其审定后即在公司公众号上发布。


而公司办公室人员未能考虑到相关信息对股价的影响,董秘办未能及时把关,相关人员未将该事项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导致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信息,并被多家媒体转载或报道,对股价造成较大影响。


得邦照明称,公司将深刻反省,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加强对各部门信息披露义务责任人的培训,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对于蹭热点的质疑,得邦照明称,公司基于日常管理需要在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市场热点信息影响股价的情况。2020年1月3日公司曾接待中信证券、国泰君安等机构和个人调研,调研内容均与本次事项无关,未曾向投资者透露过与本次事项相关的信息。除此之外,公司未有接受其他投资者的调研、采访,未曾向投资者透露与前述生产经营相关信息。公司已按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内幕知情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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