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梳理——山东篇

2020-03-19
来源:融中母基金研究院 作者:朱晓佳
近年来,我国政府引导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政策制度不断完善。那么,山东省在政府引导基金的政策导向上有哪些特征?对子基金的申报又有哪些具体要求?

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类企业的创新、创业成为加快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引导基金作为财政支出的创新方式之一,以扶持区域产业发展为使命和责任,在培育新经济、新动能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基于上述背景,融中研究策划推出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梳理系列原创文章,以期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社会资本投资人参与申请各地政府引导基金提供有效的参考。本期发布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梳理系列之山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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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7月底,山东省共有政府引导基金187只,其中产业引导基金105只,创业引导基金33只。187只引导基金中,省级占比14%、地市级占比42%。在引导基金政策梳理过程中,本文选取具有代表性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以及3只活跃的市级的政府引导基金进行梳理,重点参考了以下管理办法。


表 1 山东省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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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公开信息,融中研究整理


1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


2018年1月,国务院批复《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为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山东省委、省政府设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由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动能基金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机构。


根据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财金集团”)网站数据的不完全统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目前已发布的拟参股基金合作公示,合计设立基金64只,基金总规模2,774亿元,引导基金出资352亿元,其中,参股产业基金41只,基金总规模2,409亿元,引导基金出资289亿元;创投基金22只,基金总规模335亿元,引导基金出资60亿元;基础设施基金1只,基金总规模30亿元,引导基金出资3亿元。


山东新动能基金公司是山东财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东财金集团是由原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转企改制组建的省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功能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基金投资管理、融资服务、投资运营与资产管理三大主营业务为主。截至2019年上半年,山东财金集团资产总额达2,494亿元,净资产达644亿元,资产管理规模达5,253亿元。


表 2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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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4号、“关于优化完善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19号


1.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


出资要求:一般不低于基金规模的2%。基金规模较大的可降低认缴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投资成功案例。


其他特殊要求:新设立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应在募资达到社会出资人认缴出资的70%(含)后提交基金设立申请。


2.对子基金的要求


注册地:山东省。


投资领域:


(1)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优先投向各类创新型企业和省级重点人才创新创业等项目,突出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2)支持新兴、优势产业做大做强。重点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智慧海洋产业、医养健康产业等新兴产业,以及绿色化工产业、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产业、精品旅游产业、现代金融业等优势产业,优先支持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项目;


(3)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投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铁路、公路、机场、港口及公共服务领域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支持对外开放。鼓励企业“走出去、引进来”,重点支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产融结合、跨国并购项目。


基金规模:基础设施类、产业类、创投类基金设立规模分别30亿元、10亿元、2亿元。


引导基金出资:引导基金对产业类子基金出资比例一般不超过25%;对现代高效农业、现代海洋产业领域内基金及各类创投基金可以达到30%,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出资占比放宽至50%;对基础设施类母基金一般按10%比例出资。


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20%。


跨产业投资:可跨产业开展投资,跨产业投资比例控制在基金规模的50%以内。产业基金不得跨界投资基础设施领域。


返投比例: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的1.5倍。


存续期:产业类、创投类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0年,基础设施类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20年。


2


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


根据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数据,截至2020年01月,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已发布合计38支拟参股合作基金公示。


2019年,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新增合作机构为青岛中军光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开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鲁信现代海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金甲子(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科慧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启迪科技服务集团与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洋众信康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翊翎(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科物联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航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车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十方天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华商汇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巨峰创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微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青岛巨峰创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周济同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用友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立思辰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电信方舟(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表 3 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情况表


信息来源:《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注:引导基金出资设立的母基金和子基金以下简称“母〔子〕基金”


1.对母(子)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


基金管理人如为新设机构,应符合:


注册地:中国大陆。


注册资本:申请设立母基金的,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申请设立子基金的,实缴不低于500万元。


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股权投资的经营管理规模不低于5亿元。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成功的股权投资案例。


2.对母(子)基金的要求


注册地:母(子)基金企业应在青岛市注册。母基金参股设立的子基金,注册地不受限制。


基金规模:母基金原则上应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其中,主投初创期、早中期的母基金规模原则上在5亿元以上(含5亿元)。


投资领域:


9大优势特色产业:现代海洋、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汽车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旅游、商务服务、健康养老产业。


5大未来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文化创意产业)。


6大传统支柱产业:商贸服务、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机械设备、橡胶化工、现代农业


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海洋名城、教育等领域的项目及创新性企业和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创新等符合青岛城市功能定位的领域。


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引导基金出资设立母(子)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25%。对主投初创期、早中期的母(子)基金,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高于30%。对主投农业领域的母(子)基金,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高于50%。


对单支子基金出资:母基金对单支子基金出资总额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


对单个企业投资:母基金对单个企业的直接投资,不超过母基金规模的20%;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总额,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20%。


返投比例:投资于青岛市内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1倍。


存续期:不超过10年。


其他出资人要求:其他单个出资人的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跟进投资:当母(子)基金投资于青岛市委、青岛市政府重点扶持或鼓励的特定产业或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时,引导基金可以向该企业跟进投资。跟进投资一般不超过母(子)基金对该企业的实际投资额。


其他投资要求:主投初创期、早中期的母(子)基金对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投资额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


其他特殊内容:母基金可围绕重点项目设立专项子基金。


3


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于2018年设立,截至2019年3月末,淄博市已设立并正式开展运作的基金共3支,总规模26.1亿元,已实缴出资5.57亿元。各子基金累计投资24个项目,投资金额5.5亿元。


2019年,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新增合作机构为上海道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中晟汇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表 4 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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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18〕130号),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申请指南


1.对母(子)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


注册地:中国大陆。


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


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投资成功案例。


机构出资:认缴出资额一般不低于基金规模的2%。基金规模较大的可降低认缴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优先合作机构:优先与综合实力强、管理业绩优的机构合作,优先与能协调引进国家、省级资源的机构合作,优先与认缴出资比例高的机构合作,优先与储备项目多、投资额大的机构合作,优先与承诺跟投的机构合作。


2.对母(子)基金的要求


注册地:山东省淄博市。


返投比例:投资于淄博市内的资金比例一般不低于基金可实现投资总额的60%。


跨产业投资:可跨产业开展投资,跨产业投资比例控制在基金规模的50%以内。产业基金不得跨界投资基础设施领域。


引导基金出资:(1)引导基金对母基金出资,产业类母基金一般按20%出资、创投类母基金一般按25%出资,基础设施类母基金一般按10%出资。(2)引导基金直接出资设立子基金,对单支子基金出资占比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3)引导基金可安排不超过10%的比例直投项目企业。(4)各类母(子)基金中政府性引导基金合计出资比例不超过40%。


对子基金投资:母基金对单支子基金的投资一般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30%。


单个企业投资:不超过母(子)基金总规模的20%(项目基金不受限)。


存续期:产业类、创投类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0年,基础设施类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20年。


其他要求:母基金可安排不超过50%的比例直接投资淄博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项目。


4


东营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2019年,东营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新增合作机构为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豪迈欣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表 5 东营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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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东营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7〕38号),东营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征集公告(2019-2-12)


1.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


注册地:中国大陆。若为新设立子基金申请引导基金出资的,管理机构应在东营市境内注册。


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团队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应不低于50%。


成功案例:至少主导过2个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2.对子基金的要求


注册地:东营市。


返投比例:投资于东营市境内的投资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


基金规模:子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


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高于子基金注册资本或者认缴出资额的25%。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区域基金,市级引导基金的出资额一般不高于县区、市属开发区出资额的30%,且不超过被投资区域子基金总规模的5%。


对单个企业投资: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子基金总额的20%(城镇化建设基金不受该比例限制)。


存续期:7年。最长不超过10年。


跟进投资:子基金投资于政府重点扶持或者鼓励的特定产业企业或创业早期企业时,引导基金可对该企业跟进投资。跟进投资额一般不超过子基金对该企业实际投资额的50%。


其他要求:子基金设立首期各合伙人同比例实缴出资额不低于基金认缴总规模的20%。


对申请引导基金增资的已设立子基金的额外要求:全体出资人首期出资或首期认缴出资已经到位,且不低于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额的20%。


对直投基金的投资项目的特殊要求:(1)被投企业在东营市注册,且项目在东营市实施。(2)项目属于引导基金的主要产业投资领域(3)直投基金对单个项目的累计投资,不超过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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