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疫情”不还款,失信人为何如此“豪横”

2020-03-17
来源:皂话金融 作者:皂话金融
我们不能总让老实人吃亏,让坏人得意,让失信人“豪横”。

2020年,打开的方式确实不对。


疫情之下,餐饮酒店旅游这些行业受到疫情冲击较为严重,近期金融行业日子也不好过。


从疫情一开始,监管推出了相关的政策,要求金融机构适当进行延期还款。各大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举措响应政策。


然而,接近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不管是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平台还是助贷公司都面临着一个共性问题,有些借款人借着“疫情”的理由进行逃废债,恶意不还。继而引发出违约率上升,坏账上升的问题。


目前,“战疫”胜利的曙光已经出现,复工复产也逐步的恢复正常。今天,我们分析一下,那些假借疫情恶意违约的问题根源到底在哪儿?接下来金融机构、放贷机构的风控、贷后、还有监管应该如何做?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疫情之下,分期还款的必然性


分期还款可能导致违约率的上升是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中国有句话叫“夜长梦多”,只要拉长了还款周期,就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毕竟,时间延长代表了不确定性。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此次疫情影响武汉、湖北乃至全国,各行各业都受到了冲击。上篇文章我们分析了餐饮、旅游酒店是受到了直接的影响,损失较为惨重。其他的行业,不管是连锁反应还是“滞后”反应,都会出现短时间内资金流短缺。最为重要的是,之前的“封闭措施”导致部分人们无法出行,没法去工作,产生不了收入,手停口停。


随着疫情出现缓解,复工复产开始慢慢的恢复以往的秩序,又出现了新的问题。


企业减员、降薪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这时候借款人的心态也出现了变化,因为很多借款人往往是“多债人”,在还款上进行“选择性”的还款。


毕竟,这段时期之内收入缩水,对于借款人来讲,谁上征信先还谁,谁不得不还了先还谁。所以,推出“延期还款”,从本质上来讲,也是帮助人们渡过难关。


如果没有延期政策的话,会直接导致违约率上升。疫情对金融的影响更为直接。延期还款政策也可以说是一种“缓兵之计”。从疫情对金融影响上看,延期还款起到了一个“缓冲垫”的作用,不会让金融行业受到直接的影响。通俗的说,本来是现在还款,现在延期了,早晚要还款。


这样一来,金融行业的压力就会变小。当然,开篇我们也提到了还款周期的延长,加之疫情的影响带来违约率的上升。所以,这是一个因为疫情之下金融机构针对借款人的必要措施,也是一种防范自身风险发生的必然措施。


然而,没想到的是一些别有用心的借款人,借助这次疫情的影响恶意违约,或者在三方投诉平台上进行恶意投诉,从而达到“逃废债”的目的。


当下,不少消费金融平台、助贷公司已经深受其害。


笑料百出的“不还钱”理由


不管是金融机构还是消费金融、助贷公司,都有延期还款的政策,虽然延期时间点不用、评价标准不同但是都有一定的共性。只要借款人受到了疫情的影响,不管是因为“封城”还是疾病,还是在抗疫的一线,只要出具相关的证明,审核后符合延期还款的条件的,适当进行延期。


令人忍俊不禁的是,有部分借款人借着“疫情”开始奇葩的表演,这些借款人大多数在消费金融公司、助贷公司借款,看到疫情首先想到的是借机不还。


如果说,消费金融公司、助贷平台利率高,成为借款人不还款的理由,但是本金得还吧。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说,借款利息高就不用还本金。本质上,还是借款人的“侥幸心理”在作祟。


所以,有的借款人就开始奇葩的表演。给大家展示几个案例:


案例 1  某消费金融公司,这周遇到一个广东的用户致电申请延期还款,听说疫情相关医护人员可以延期,出具了一个医美机构工作的凭证,强硬说自己也是医护人员,一定要减免,不减免就投诉。


医美机构,从事美容整形的医院,从事整形的专科医院,跟疫情有什么关系?也没看到医美机构的医护人员去支援前线前线。按照这位借款人的说法,但凡是医美机构的工作人员,就是医护人员?


案例2  还有一个用户称自己发烧申请延期,听说要出具相关证明后,隔了十分钟给我们发来一张温度计照片,上面显示温度为43度,我们提出疑问后,又发来一张38度的说发错了。


想延期不还也不说走点心,43°?在加几度就变成了红星二锅头了。


案例3 有一个用户给出了更为奇葩的理由:因疫情隔离中,飞沫传播不能接打电话,所以要求延期还款。


我天,打个电话都能“传染”,这太厉害了。如果是被隔离,那情有可原。要说被隔离可以出具相关的证明,但是打电话能传播,这位借款人的想象力太十足了。


归根到底,还是不想还款。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监管还没有给出一定的态度。借助疫情进行恶意逃废债,或者伪造、编造证明从而进行“逃废债”,到底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对于上征信的金融机构影响不大,一旦证明是伪造的直接上征信。但是不上征信的消费金融公司或者助贷平台,这样的做法只能加剧自身的风险。


恶意逃废债亟待解决,监管、机构应该怎么做


借助疫情,延期还款进行恶意逃废债,确实是目前的一个难题。在借款合同中,确实有不可抗力事件的相关条款。但是,“疫情”看不见、摸不着,影响又非常大。从金融角度而言,应该在此次疫情中考虑到“安全垫”和“缓冲垫”的问题。


那么,疫情是否导致金融机构风控在放款中“失灵”?我个人认为这不算是“失灵”。


所谓的“风控失灵”,是放款机构在对借款人的风控上完全失效,从而导致借款人出现大面积的违约。通俗的说,风控失灵是一开始风控就错了,没有起到任何效果。但是目前来看,借款人借助疫情不还款,确实是缺少“安全垫”。


金融机构应该在风控业务模式中继续加强风控,尤其是针对借款人住址、职业、所在地的调查。大数据合法获取这些信息应该不难,这样一来如果再出现这种情况,借款人提出的申请,与机构掌握的信息相加印证,就能快速而准确的进行判断。


这样就能建立起第一个“安全垫”。


再者,关于延期还款的问题,可以多做预案。确实有部分人受到疫情的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那么在延期还款的过程中,如何科学合理的进行延期,这是一个问题。如果只是单纯的延期,那么叠加到最后可能会出现“饮鸩止渴”的效果。那么,随着复工复产秩序恢复,如何让拆分借款人的本金、利息、每期的还款额度,这是金融机构、放款机构所要考虑的问题。


这等同于建立了“缓冲垫”。


最后,针对于恶意违约,伪造证明来骗取“延期还款”的借款人,希望相关部门、监管必须做出惩戒措施。说的直白一点,这是给疫情添乱,等于“伪造、瞒报”。毕竟,在疫情之下各行业都受到了影响,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不仅仅是个人信用的丧失,也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目前,不管是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是持牌金融机构,而助贷公司的资金大多也来自于金融机构,这是否涉及到了“贷款诈骗”和“合同诈骗”?


尤其是那些“反催收联盟”,甚至针对借款机构采取了“同一理由”进行欺骗。很多人认为,借款人是弱势群体,之前也有被曝光暴力催收的现象发生。但是,造假从而进行逃废债,这就不是弱势群体,而成了“集中诈骗群体”。


监管应该出台相关条例,细化“延期还款”政策。那么,对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予以延期。对于造假的借款人,如何进行惩戒?是否加大惩戒力度?征信是否对此应该进行注明?毕竟,很多金融机构和放款机构受到疫情的影响停止催收,延期还款。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儿,但是不要让坏人钻了空子。


疫情之下,金融机构不能因为违约率上升产生风险事件?这样一来,只会使情况变得更糟。从业务角度机构应该不断的完善自己,完善风控和贷后管理。监管也应该加强“惩戒”措施的出台,让那些别有用心的“逃废债”人群履行还款义务。


我们不能总让老实人吃亏,让坏人得意,让失信人“豪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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