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推车险履职回避制度 向利益输送“开刀”

2020-03-24
来源: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作者:黄蕾
在去年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银保监会财险部今日正式向各银保监局、各财险公司下发《关于在车险领域开展履职回避工作的通知》。

监管部门对车险市场乱象整治的力度持续加大。上海证券报记者今日独家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在去年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银保监会财险部今日正式向各银保监局、各财险公司下发《关于在车险领域开展履职回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开展车险领域履职回避工作是以车险领域为重点,按照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和稳妥推进的原则,建立主动申报、严格回避、强化内控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廉洁履职的行业自律氛围,维护良好的车险市场秩序,促进财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从《通知》来看,回避对象主要指财产保险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中对车险领域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杈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层成员和内设部门负责人(下称关键人员)。关键人员应回避的亲属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


关键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第一,车险承保环节。


关键人员的亲属经营与其所在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保险中介机构、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二手车交易机构、营运车辆管理企业等;关键人员的亲属在上述企业担任管理人员;其他可能影响车险承保业务合规经营的情形。


第二,车险理赔环节。


关键人员的亲属经营与其所在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保险中介机构、汽车修理企业、汽车综合服务机构、道路救援机构、伤残鉴定机构等;关键人员的亲属在上述企业担任管理人员;其他可能影响车险理赔业务合规经营的情形。


第三,风险控制环节。


关键人员的亲属从事关键人员所在保险公司车险业务有关风险管理、财务、内审等工作;其他可能影响车险经营风险控制、财务风险控制等合规的情形。


《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履职回避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车险领域履职回避工作作为夯实车险领域内控基础、堵塞制度漏洞的重要工作。


其次,各财产保险公司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开展履职回避工作时,还要按照《通知》要求重点摸排车险领域的情况。制定的履职回避制度办法要体现车险领域履职回避的内容。


同时,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切实担负起履职回避工作的主体责任,指定牵头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加强员工队伍管理,发现未按要求进行履职回避的,要依据公司内部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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