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利芬炮轰西瓜视频,看今日头条版权争议背后的商业原罪

2017-10-24
来源:品途商业评论

摘要:王利芬在回复刘春的微博中点出了今日头条“猛踩侵权红线”背后的商业原罪,她表示:“被搬运的可就惨了!即便删除,其实流量也有了,然后再删,再上传,再带流量再删,这些流量都会成为销售收入,这就是商业模式。“

从王利芬炮轰西瓜视频,看今日头条版权争议背后的商业原罪

10月20日凌晨,优米网创始人王利芬发微博炮轰今日头条未经授权在其旗下短视频APP西瓜视频上发布优米网独家付费视频内容。并一针见血地指出西瓜视频快速扩张的秘密:“它用任何内容都如进入无人之境,信手拈来毫不费力,无需自己生产也没有任何版权观念”。

从文字到视频,从母体产品今日头条APP到西瓜视频的版权争议,今日头条一直以“技术中立论”行“搬运工”之实。究其原因,是为了达到流量最大化获取,甚至不惜以品牌美誉做代价,其背后,是巨大的商业利益诱惑。

新瓶灌旧酒:今日头条侵权纠纷不断

从王利芬晒出的微博截图可以看出,今日头条未经优米方面知情和同意,把优米的采访视频上传到西瓜视频,并在视频右上角打上了西瓜视频的水印,内容涉及雷军、冯仑、史玉柱、王石等业界领袖的个人访谈,均属于优米独家付费内容。而从王利芬微博下的评论看,多数网民纷纷表示支持正版保护、坚决抵制盗版行为。而在商业及传媒等行业均颇具影响力的刘春转发了此条微博内容并调侃称“今日头条不生产内容,只负责搬运。”

该条微博中,王利芬连续发难今日头条称:“优米独家付费内容,就这样天天为今日头条引流”、“有了大数据和算法推荐就可以明目张胆的把人家内容上个图标变成自己赚钱的工具吗?这是科技的进步还是堕落啊?这还是要保护知识产权的中国吗?”

事实上,今日头条在知识版权方面可以称得上是“久病成医”。西瓜视频的盗版侵权套路,仅仅是头条“搬运模式”的复制,新瓶灌旧酒而已。

自2014年至今,今日头条仅侵权遭遇的起诉就已超过10起,起诉方不仅有南方日报、新京报这样的传统媒体,也有腾讯、搜狐、凤凰新闻等互联网企业,甚至连其昔日股东微博,也在今年8月发布公告控诉头条未经许可抓取微博内容的不正当竞争,导致此前双方合作关系破裂。8月15日,英超赛事版权方新英体育表示,今日头条未获得版权但其平台上却出现了大量赛事集锦视频,就此事正在取证调查。

对于今日头条的屡屡侵权行为,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曾用“避风港原则”对其剖析:今日头条虽然自身并不生产内容,但对于平台内作者的版权侵权行为,一般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即只有当权利人发出侵权通知而今日头条不做删除、断开链接等处理时才承担侵权责任。但赵占领同时指出,“如果今日头条对于用户的侵权行为属于明知或应知,也不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即使权利人没有发出侵权通知,今日头条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西瓜视频将优米网的付费视频资源打上自己的水印,并推荐给用户谋取商业利益,正是赵占领所强调的“今日头条对于用户发布的侵权文章进行了推荐或者修改”的行为,依然构成侵权。

头条内容扩张之路:没有边界还是没有底线?

今日头条一直将“避风港原则”作为自己的辩护词,强调自己的技术中立。此次王利芬炮轰西瓜视频后,今日头条“轻车熟路”地进行了快速响应,宣布立即下架侵权视频,并按照平台规定,对侵权账号做禁言4天处理。 

技术虽然是中立的,但如何使用技术、传播何种内容则体现了技术使用者的价值观,合理利用技术,技术能造福人类,滥用技术或是放任技术危害他人则贻害无穷。

从今日头条屡次轻描淡写的回应看,其版权意识并未提高,反而是对此类侵权事件的回应愈发驾轻就熟。每次都在被诉侵权后简单的删除处理,平台对侵权审核的规则不严格起来,对侵权行为后续处理不严格起来,治标不治本,这才是侵权事件屡屡发生的根本原因。

在10月10日由GGV纪源资本举办的GGV2017生活方式变革大会上,今日头条创始人张一鸣向GGV纪源资本管理合伙人李宏玮表示:“谷歌可以不设边界,我们希望头条可以这样”。

科学创新需要跳出常规思维的条条框框,不设边界自然没有问题,但企业行为如果不设边界,则会带来巨大的危害。

今日头条屡碰侵权红线,究其原因,是为了达到自身产品在用户流量获取方面的最大化,甚至不惜通过不断打出版权“擦边球”来扩张自己的内容版图。面对流量带来巨大商业利益诱惑,企业价值观变得尤为重要。西瓜视频此次遭到王利芬炮轰,也是母体公司价值导向的扭曲导致的。

商业原罪:西瓜视频照搬头条模式获得狂飙猛进

头条视频自今年6月更名为“西瓜视频”后,短短的时间内照搬今日头条一贯的“搬运”模式,通过对侵权作者的默许或不作为,在内容扩张上获得狂飙猛进。两者在内容扩张上的做法模式可谓如出一辙,甚至连面对侵权控诉时的回应手段都别无二致,“搬运工”一词一时变得颇具讽刺性。

为何头条如此明目张胆的侵权,并将该模式不断复制到旗下子产品?无非是侵权成本太低,而依靠侵权获得的用户、流量、创作者的利益太大。况且,大部分“搬运”来的内容一旦未被原作者发现,就可以长期获利。而即使被原作者发现,也往往因其势单力薄,发声引不起过大反响,今日头条一般选择平台内私下处理了事。即使被诉诸法庭,与依靠“搬运”既得的利益相比,侵权成本依然很低。这也是今日头条屡被诟病内容低俗,侵权纠纷不断却依然云淡风轻的内在诱因。

今年4月,新华网发布的一篇名为《内容抄袭的“10万 ”,值得读吗?》文章中起底了自媒体做号产业链。文章披露,一些顶着“百万阅读量”光环爆款文章的背后,是一群专门的做号者和做号团体。他/他们能在几十分钟内炮制出一篇爆文,更像是从高效流水线上制造出的产品,鲜有思考和普遍意义上的原创。一些文章通过抄袭、拼凑事实、巧立标题甚至夸大造谣。高阅读量带来的高收益,是他们唯一的目的。

有评论认为,这些侵权的账号顶多就是换个账号接着发,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侵权问题。而头条的算法分发模式,则是利用人性对娱乐、八卦的猎奇心理,打着“投其所好”的旗号,将这些账号产出的低俗、猎奇、情色、造谣类博人眼球的内容推送给用户,以获取更多的用户留存,俨然形成了一张庞大的“利益蛛网”。

因此,算法技术并不是头条的原罪,其背后罔顾内容价值和版权规范,一味追求高流量带来的商业利益至上的平台价值观,才是其平台的原罪。

今日头条于2014年开启商业化,依赖于流量的信息流广告是其主要盈利模式。2016年前三季度,头条对外公布已完成全年60亿的目标,今年营收目标是150亿。从60亿到150亿,营收目标一路狂飙式的增长背后是其对利润的极度渴望。

优米网创始人王利芬出面声讨,炸出西瓜视频的一纸公告。而前段时间,人民日报、人民网也多次发文指出算法弊端,矛头直指今日头条。纵然是人民网这样的权威媒体出面,头条也依然只是迫于舆论压力发个公告表个态,并未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

内容低俗、屡涉侵权的问题,头条自身一日不重视起来,不依靠内驱改变审核制度、平台规则,外力的作用终究只是杯水车薪。毕竟,又有几个王利芬愿意出面死磕,而那些依赖于平台分发的普通自媒体原创作者更是显得人微言轻。

而王利芬也在回复刘春的微博中点出了今日头条“猛踩侵权红线”背后的商业原罪,她表示:“被搬运的可就惨了!即便删除,其实流量也有了,然后再删,然后再上传,再带流量再删,这些流量都会成为销售收入,这就是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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